2017-021 九屆四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上傳時間:2017-11-0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别及連帶責任。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7年9月22日以短信和郵件的方式發出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訊會議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9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9人。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一緻同意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 審議通過《關于授權管理層出售杭州銀行股票的議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2017-022号臨時公告,并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2017-023号臨時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上一篇:2017-020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下一篇:2017-022 關于拟出售杭州銀行股票的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南苑街22号臨平 西子國際2号樓34樓
  • 電話:0571-85823018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BAIDA GROUP CO., LTD.
工信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