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9 關于子公司認購私募基金份額的公告
上傳時間:2021-07-24

股票代碼:600865      股票簡稱:百大集團      編号:臨2021-029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認購私募基金份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别及連帶責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認購标的:杭州浙豐宏勝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投資金額: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浙江百大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拟作為有限合夥人以自有資金出資人民币2,000萬元認繳目标基金份額。

3、風險提示:

1)合夥人未能按合夥協議約定繳款;

2)合夥企業尚需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

3)基金所投資項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規、宏觀經濟、投資标的後續發展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影響,且投資基金具有投資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可能存在不能實現預期收益、不能及時有效退出的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浙江百大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大資管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在杭州簽署《杭州浙豐宏勝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之合夥協議》(以下簡稱“《合夥協議》”)。百大資管公司拟作為有限合夥人以自有資金認繳出資人民币2,000萬元,投資杭州浙豐宏勝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或“浙豐宏勝創投基金”)。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産重組,根據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無須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合夥企業的基本情況

1、合夥企業名稱:杭州浙豐宏勝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9MA2KHHG85W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8日

核準日期:2021年6月28日

執行事務合夥人:浙江新幹世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創業投資(限投資未上市企業)(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以營業執照為準)。

經營場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湘湖金融小鎮二期中區塊南岸5号樓101-029室。

2、浙豐宏勝創投基金設立時的普通合夥人為浙江新幹世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夥人為賈中星,拟募集的基金規模總額為人民币3,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實繳出資。

此次浙豐宏勝創投基金拟引入若幹新合夥人,全部認繳完成後的基金規模總額為人民币11,000萬元。各合夥人及其拟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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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夥人基本信息

1)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基金管理人

名稱:浙江新幹世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3MA2H18RF8P

注冊資本:人民币1800萬元

實繳資本:人民币540萬元

法定代表人:賈中星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0日

協會登記日期:2020年7月13日

協會登記編号:P1071082

登記管理類型: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紹興路536号1063室

經營範圍:投資管理、股權投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管理人員:賈中星、許紅、黃文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新幹世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業務開展情況如下:旗下管理3隻創業投資基金,1隻股權投資基金。基金對外投資的項目有甯波江豐生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城雲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和杭州洋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有限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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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百大資管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以自有資金認繳出資人民币5,000萬元投資浙江新幹世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源聚豐創投基金。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百大資管公司與上述其他有限合夥人以及普通合夥人不存在關聯關系或相關利益安排。

三、合夥協議的主要内容

1、合夥目的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全體合夥人通過合夥,将擁有不同資金、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投資重點為産業數字化及社會數字化治理方向的項目,實現合夥人權益和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認繳出資及實繳資本

合夥企業的目标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币11,000萬元,由全體合夥人認繳。每位合夥人應按照普通合夥人發出的繳款通知書分三次對合夥企業繳付實繳資本,三次出資額分别為各合夥人認繳出資的40%、30%、30%,第三次認繳出資繳付日最晚不遲于投資期結束之日。

3、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合夥企業作為私募基金産品的“經營期限”為自合夥企業設立後首批被作為合夥人接納入夥的投資者繳付的“首期出資日期”(以普通合夥人向首批有限合夥人發出的首次繳資通知中所列明的繳資到期日為準)起至第5個周年日止,其中自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的前3個周年為“投資期”。投資期屆滿至基金經營期限(不包含補充退出期)屆滿的期間為“退出期”。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執行事務合夥人可根據項目進展狀況或實際經營狀況決定适當延長經營期限,作為補充退出期,但最長不超過2年。

4、合夥企業的管理

   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浙江新幹世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合夥企業的投資管理運營,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為賈中星。

合夥企業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投資期内,合夥企業應按照本合夥企業總認繳出資額的2%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退出期内,合夥企業應按照本合夥企業未退出項目的投資本金的2%支付年度管理費,退出期未退出項目管理費計費時間不足一年的,按照實際管理天數/365的比例計收管理費;補充退出期不收取管理費。

未經全體有限合夥人同意,在投資期屆滿之前,普通合夥人不得發起設立任何與本合夥企業相競争或具有相同投資重點的投資主體,除非合夥企業的認繳出資總額(違約合夥人之認繳出資除外)的70%都已經實際使用或對單個項目的可投資金額超過本合夥企業限制投資額度。

5、投資業務

1)投資決策委員會

合夥企業設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對投資團隊提交的投資項目審議并作出決定。任何投資項目之投資及退出決定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表決通過。投資決策委員會由 5名成員組成,由普通合夥人委派或指定。合夥企業投資決策的決議須經全體委員2/3(不含本數)以上通過,關于投資退出決策及其他決議須經全體委員1/2(不含本數)以上通過。

普通合夥人指定百大資管公司委派1名管理人員作為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2)投資方式:合夥企業在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範圍内以股權投資的形式對外進行投資活動。

3)投資限制:合夥企業不得

i)對單個企業的累計投資超過以下金額的較小值(8000萬元人民币或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20%);

ii)投資于上市公司股票(本合夥企業的投資項目上市後本合夥企業所持未轉讓部分的股份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iii)投資于公司制法人型企業以外的企業;

iv)控股被投公司;

v)投資于其他天使或者創業投資機構;

vi)投資于期貨及金融衍生産品;

vii)投資于房地産業務, 直接或變相對外提供貸款(含過橋融資);

viii)對外進行贊助、捐贈,對外負債、擔保;

ix)将實繳資本用于《合夥協議》約定之外的其他用途。

6、資金托管:合夥企業委托一家具有私募投資基金托管資質的銀行對合夥企業賬戶内的全部現金實施托管。未經有限合夥人事先書面同意,普通合夥人不可更換托管銀行。

7、除下述情形外,合夥企業如需與普通合夥人或普通合夥人主要團隊成員之賈中星;或前述二者之“關聯人士”進行關聯交易,應當提前将該筆關聯交易相關的文件資料提交所有有限合夥人,如有任一有限合夥人提出書面反對意見的,則需提交合夥人會議進行投票表決,并經占無關聯關系的有限合夥人三分之二以上(含)權益表決同意通過:

1)返還墊付費用等常規交易;

2)與合夥企業關聯方按相同的條款聯合投資;

3)合夥企業關聯方在被投資企業已持股10%以下(包括10%),本輪由第三方主投和主導,合夥企業跟投的情況;

4)合夥企業已投資企業新一輪融資,且由第三方主投和主導,合夥企業關聯方跟投的情況。

8、收益分配

合夥企業的可分配收益在全體合夥人之間根據其對合夥企業的投資的權益比例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1)支付全體合夥人投資本金:按照各合夥人的權益比例支付,直至各合夥人均收回其全部實繳投資本金;

2)支付基礎回報:按照各合夥人的權益比例支付,直至各合夥人之實繳投資本金實現每年6%單利的收益,以實際繳付之日到收回該投資之日止計算,若分期繳付、收回的,則分期分段計算;

3)若有剩餘,向基金管理人分配,直至基金管理人取得分配的金額與第(2)條金額比為2:8;

4)80/20分配:以上分配完成之後,若有剩餘,合夥企業取得的收益(如有)80%按照各合夥人持有的權益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20%歸于普通合夥人,直至合夥企業全部财産分配完畢。

合夥企業因處置任何投資項目而取得的可分配現金,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盡快分配。

9、解散與清算

1)合夥企業有以下情形,應當解散:合夥期滿;所有投資項目均已退出;有限合夥人一方或數方嚴重違約緻使合夥企業無法繼續經營;合夥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合夥企業發生“嚴重虧損”即虧損達到實際認繳出資總額的50%以上;因為任何其他原因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按照《合夥企業法》及合夥協議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

1、對公司的影響

合夥企業的投資領域與公司主營業務不存在協同關系。本次交易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百大資管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承擔的投資風險敞口不超過出資額,對公司的财務狀況不會有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

合夥企業對優質項目進行投資,若順利實現項目退出,有望實現較高的投資收益,提高公司的投資水平,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

2、可能存在的風險

1)各方尚未實際出資,後續合夥企業是否可以按預期成功募集存在不确定性;

2)合夥企業尚需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

3)後續基金所投資項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規、宏觀經濟、投資标的後續發展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影響,且投資基金具有投資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可能存在不能實現預期收益、不能及時有效退出的風險。

五、備查文件

《杭州浙豐宏勝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之合夥協議》。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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